一、宗 旨:推展世界運動會蹼泳運動項目、提昇專項技術,培訓B級/中級蹼泳教練。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小。
六、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持有C級蹼泳教練證照滿二年(發證日至講習日),才可參加講習。
(二)預計培訓教練30人,未達10人不開班。
(三) 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對蹼泳發展有興趣者。
(四)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五) 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本計畫第十二點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具外國籍者,
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七、講習時間、地點:
(一) B級教練:
1.時間:113年3月16.17.31日。
2.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小--B教室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103號)。
3.實習:須組隊4位選手參加113年全國蹼泳分齡賽,4月13-14日。
4.報名費新台幣4,000元,本會會員優惠價3,700元(有繳交113年會費者須出具證明影本)。
【含教材、講師費、午餐、保險、證照、永帽】。
(二) 教練增能進修研習(11小時):
1.時間:112年3月31日。
2.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小--B教室 (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103號)。
3.對象:已持有A、B、C級教練證者可參加增能進修研習。每人新台幣1,200元整
【含講師費、午餐、保險、證明書】,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八、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8日(星期五)止,逾期不予受理。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6f365a4faec317c5
十、洽詢電話:07–6171126、手機:0975-676583、傳真:07–6194895。
十一、附 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113年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
運動團體辦理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80分以上為合格,由本會備冊,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登錄及製證,再由本會發證。
(三)持有本會核發之合格蹼泳教練、裁判證者,始可註冊擔任各項蹼泳比賽教練及裁判。
(四)學員請自備游泳衣褲及泳具。
(五)講習期間供應午餐及礦泉水。
(六)附報名表、課程表各乙份,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七)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十二、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教練/裁判資格之講習: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四)犯殺人罪。
(五)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六)其他(由本會教練委員會或裁判委員會決議事項)。
十三、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