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目 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培訓溯溪(業者)開放水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溯溪教練證照。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溯溪攀岩委員會、弘光科大運動休閒系、 仙龍戶外探索公司、山美社區發展協會。
五、活動日期:112年11月8日至10日(3天,共24小時)。
六、活動地點:室內課-山美部落教室(嘉義縣阿里山鄉3鄰55之1號)
戶外課-曾文溪支流(山美部落溪流)
七、參加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畢業,對溯溪、山野活動有興趣的民眾、學生均可參加。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