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訓練目的:依據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112救生員暨充氣式救生艇訓練案,辦理
東管處秀姑巒溪泛舟業者丙級充氣式救生艇救難教練訓練,為培育優秀合格與操作人員,
以安全有效執行水域活動之支援戒護,更得提升開放性水域救災技術,協助救災防溺
之任務,特辦理本機動艇救難丙級教練訓練。持續營造安全旅遊環境,打造秀姑巒溪
泛舟成為一條安全的觀光水域活動與旅遊勝地。以維護遊客權益,建置安全的遊樂環境,
提供旅遊目的地安全無虞的旅遊品質。倡導全民旅遊安全意識,選擇優良的旅遊環境,
不涉入危險地區,遵守景區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藉以達成『開心遊、平安歸』理念。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會、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機動艇救難(IRB)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112年6月5日至7日(3天,共計24小時)
七、 講習地點:學科:秀巒溪泛舟遊客中心 術科:秀姑巒溪渡船區
八、參加資格:需符合下列2項資格:
(一)1.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曾接受過水上救生訓練,並持有證明者(基礎救生班訓練)。
2.通過200公尺游泳入訓測驗者。(未持有基礎救生證)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九、招生人數:預計招收學員30人。
十、 訓練費用:
1.預計招收學員30人,每人訓練費$4,500元。
2.學員訓練費用含午餐、保險費、船艇使用及燃料費、教材費、教練費。
3.中途退訓者,訓練費用概不退還。
十一、報名辦法:(請詳讀報名辦法,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
1.報名方式: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341號。
2.欲報名者請請填妥報名表 (如附件二)、受訓切結書(如附件三)、良民證,或電洽後需完成繳費者。
3.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收費方式與標準:
(一)本案委託水中運動協會辦理,課程費用4500元,請於112年6月1日以前繳費完成,未於期限
內繳費者,即取消報名資格。另講習期間缺席或測驗不及格者,概不退費(含午餐、保險、教材
費、教練費、舟艇使用、燃料費等)。
(二)除因天災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恕不退費。
十三、訓練服裝
1.個人裝備:個人泳具,防寒衣、手套、膠鞋需自備。
2.團體裝備:救生衣、安全頭盔、繩索、機動艇、魚雷浮標等器材,訓練期間由協會提供。
十四、證照年限與補發:
(一)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本會審核製發丙級充氣式救生艇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
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二)證照(遺失、誤植、更名)補發:每張600元整。
十五、預期效益:
(一)培育水域船艇操作技術,以維海域活動人員之安全。
(二)推廣水域機動艇救難技術,於五級風浪海域環境仍可有效進行水域救難任務。
(三)研習並取得丙級充氣式救生艇(IRB)救難教練證照。
十六、附 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及格人員,申請本會丙級運動教練證。
十七、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總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十八、滿意調查問卷:https://forms.gle/RcXzkeGdbQh4vnW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