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訓練目的:為培育優秀合格與操作人員,以安全有效執行水域活動之支援戒護,更得提
升開放性水域救災技術,協助救災防溺之任務,特辦理本機動艇救難丙級教練訓練。
三、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會、花蓮縣新城鄉公所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機動艇救難(IRB)委員會趣野遊企業社、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研究發展中心
六、講習日期:112年6月9日至11日(星期五、六、日)3天,共計24小時
七、 講習地點:
學科:趣野遊企業社(花蓮縣新城鄉順安村北三棧121號)
術科:趣野遊企業社前方海域
實習:於體驗活動時安排實習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