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響應國家體育運動發展政策、推動水域活動普及性,提升國人親水觀念,減少溺水事故,豐富國人
正當休閒水域活動,培育對獨木舟運動知能及專業能力,培養水域專業教練人才及師資。
二、目 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廣水域遊憩運活動,藉由獨木舟活動提升
民眾水域活動參與度及水域活動安全意識與觀念。
(二)推廣獨木舟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獨木舟活動提升民眾水域活動安全意識。
(三)藉由活動加強學員對於水域活動的相關知識,並提升學員在水域活動的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四)引導民眾親近水域資源,培育水域運動愛好者,落實國民運動政策指標。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獨木舟委員會。
六、講習日期:112年3月11日至13日(含教學實習,共24H)。
七、講習地點:
(一)學科:野猴子森林學校教室(花蓮縣壽豐鄉月眉路三段10-1號)。
(二)術科:花蓮鯉魚潭、崇德海域。
(三)教學實習,由協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指定日期地點實習8小時。
八、講習內容:【如附件一,課程表】。
九、招生人數:30人。
十、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對水域休閒運動有興趣者。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受理報名: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一、報名費:
(一)每人4,500元(含保險、證照費、講師費、助教費、午餐便當、礦泉水及其他必要支出等),
中途退訓或未參與全程訓練者,不予退費。
報名費可用臨櫃匯款、ATM轉帳方式,匯款帳號:023-01-11557-2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銀行代號 017 和平潛水 張冠正。
(二)承辦單位提供講習學員所需裝備及器材,自備防曬衣、水母衣、手套、盥洗用具及防曬用品等
(三)講習期間,交通住宿自理。
十二、報名繳交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繳齊:
(一)報名表+切結書【相片貼於報名表】。
(二)一吋大頭照【電子檔】。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
(四)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單位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五)報名費。
十三、報名方式:
填妥「報名表」及「附件二」(下列方式擇一寄送):
1.電子檔寄至peace.diving@msa.hinet.net
2.郵寄地址:970花蓮市和平路341號;收件人:張教練;收件電話:03-8326444。
※112年3月7日報名截止(額滿為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報名洽詢專線: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張教練 聯絡電話:03-8326444、LIEN ID:0952009770。
十五、附 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輔導非亞奧運體育團體辦理各級教練裁判講習會
實施計畫」及本會「教練裁判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施行。。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及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科測驗或教學實習者,不發給證照。
(四)結訓成績合格人員,由承辦單位於指定日期教學實習8小時。
(五)教學實習項目,由承辦單位訂定,實習期間不予支薪,承辦單位供應便當、飲用水及保險。
十六、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疫情因素,致講習會日期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教學實習8小時,指定日期及考核項目決定權。
(五)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十六、證照年限與補發:
(一)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二)證照(遺失、誤植、更名)補發:每張3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