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推展自由潛水運動項目、提專業素養,增能進修自由潛水教練。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自由潛水委員會、中華台北太平洋潛水會
五、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需取得本會C級自由潛水裁判及等同CMAS二星自由潛水員證以上者
(二)預計培訓教練人數10~15人。
(三)年滿20歲、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且對自由潛水發展有興興趣者。
(四)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本計畫第十三點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六、研習時間、地點
1.時間:111年10月22、23日及30日。
2.地點:新店建國游泳池(10月23日)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58號、
滬江高中游泳池(10月22、30日)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336號。
七、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9日(星期三)止
八、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800元整【含教材、講師費、保險、證照費300元、便當】,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結束後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發予証照
九、報名方式:陳教練報名LINE ID:nisc1125 報名後非本會因素,所繳交費用恕不退費。
十、細則:
(一)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0年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辦理教練、
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
(二)講習期間缺課者,不發給證照。
(三)講習期間請自備礦泉水。
(四)附報名表、課程表各乙份,如不使用請自行複印。
(五)本講習無報名者,未開放旁聽。
十二、缺課補課辦法
(一)遲到十分鐘以上者,應補上遲到的課程一小時。
(二)缺課補課需另繳費,每堂(一小時)300元。
十三、申請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教練/裁判資格之講習:
(一)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四)犯殺人罪。
(五)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六)最近一個月內之良民證。
(七)其他(由本會教練委員會或裁判委員會決議事項)。
十四、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