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昇我國先鋒舟教練專業教學技術水準及規則認知,研習最新國際先鋒舟規則及教練教材教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協辦單位:本會激流運動委員會、本會團體會員(兩棲類休閒運動)。
四、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對先鋒舟運動發展有興趣者。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戶籍地警察單位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
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受理報名: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三)預計培訓人數:20人。
五、講習時間、地點:
1、時間:111年11月19日至21日。
2、地點:萬榮鄉原住民文物館(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38-7號)、花蓮縣萬里溪。
六、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二)止。
七、報名費:【含先鋒舟租賃、證照、保險、講義、飲用水、講師費、中餐】,住宿交通需自理,如需代訂住宿,
請於第十項,洽詢:許教練。
(一)一消防人員:免費(各單位限1人,需備有救生員證)。
(二)會員價:2,000元(已繳交111年度會員費者)。
(三)一般價:2,500元。
八、報名方式:一律採取信箱報名(away753159@gmail.com),現場繳費。
九、洽詢電話:許教練(0976679071),Line ID:nowkang。
十、訓練裝備:
(一)個人裝備(自備):救生衣、安全頭盔、帶式蛙鞋、防滑鞋、防寒衣。
(二)團體裝備(協會):激流先鋒舟、拋繩袋、協力救生器材。
十一、附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1年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辦理教練、
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教練、裁判三級制度。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合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術科測驗或缺課者,不發給證書。
(四)持有本會核發之合格先鋒舟教練、裁判證者,始可註冊擔任各項先鋒舟比賽教練及裁判。
(五)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六)缺課達4小時以上者,視同講習不合格,課表如附表一。
十二、聲明條款【主辦單位保有以下最後決定權】:
(一)報名人員得否參訓。
(二)因天候狀況或非人為因素,致講習會日期需更動,得提前或延後辦理。
(三)講習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保有開班與否決定權。
(四)教練及講師,保有課程及上課地點調整決定權。
十三、證照年限及補發:
(一)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
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內參加專業進修。
(二)證照(遺失、誤植、更名)補發:每張300元整。
十四、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滿意調查問卷:https://forms.gle/RcXzkeGdbQh4vnWi6
請學員於講習會後,填寫如上表單,感謝您的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