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民國111年2月15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10005695A號令)』下稱辦法,
暨『民國111年5月2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10018601B號函』承辦山域嚮導檢定(溯溪類別)。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國立體育大學。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溯溪攀岩委員會、本會分會(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
五、檢定日期:111年10月15日~16日。
六、檢定地點:學科:大漢技術學院(花蓮縣新城鄉樹人街1號)
術科:三棧溪(花蓮縣秀林鄉三棧村溪谷場域)
▲ 報到地點同檢定地點,報到時間為檢測開始前30分鐘,應考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供身分核對。
七、報名資格:(111.02.15修訂)
(一)年滿十八歲;其未成年者,並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如附件二)
(二)接受訓練機構所辦符合第三條申請檢定類別之專業技能訓練,二年內累計達四十八小時以上,並取得訓練機構核發之證明文件。
(三)接受基本救命術、野外急救或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相關訓練達8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山域嚮導;已取得山域嚮導資格者,撤銷之:
1.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之罪。
2.犯刑法殺人罪章之罪。
3.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但不包括過失犯。
4.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5.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6.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
7.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犯前項第六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於申請山域嚮導資格檢定前十二年以內,未再受前項各款罪刑之宣告或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1)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
(2)受有期徒刑之宣告者,經執行完畢或赦免。
八、報名日期:即曰起至9月29日止,依報名先後順序名額30人。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報名搜尋「i運動資訊平台」。
▲ 線上報名時請備妥下列應繳交文件電子檔(111.02.15修訂):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線上申辦流程:https://isports.sa.gov.tw/apps/Fessay. ... NU_PRG_CD=1&PKNO=1011。
(三)完成八小時以上,有效期限內「基本救命術BLS」、「野外急救或其他經教育部公告之相關」訓練證明。
(四)訓練機構核發之「山域嚮導訓練(溯溪類別)課程時數採計證明」文件。
(五)大頭照。(最近一年內之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檔案)
▲ 若有缺件將無法完成報名,故請備妥相關文件後,再上線報名!!!
十、報名相關規定:
(一)代辦費用分為兩階段付費:
1.第一階段--代辦檢定費用:新臺幣6,000元整。(依「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規定之費用:學科1,000元;術科5,000元)未通過學科測驗者得辦理退還術科檢定費。
2.第二階段--代辦證書費用:初發每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於上傳「實習報告」申請審查時繳交。
(二)繳費方式:請用臨櫃繳款或ATM轉帳方式繳費,匯款至下列帳戶,並註明[溯溪嚮導檢定費]。
銀行分行別 銀行代號 帳號 戶名
梓官區農會 619-0495 00495210705800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 匯款後請將匯款人姓名及匯款末四碼傳至承辦人,始完成報名程序。
▲ 於完成前項(第十項)流程後,請來電告知承辦人:
溯溪攀岩委員會行政祕書:李美燕,電話:06-2374804;加LINE 電話:0933396177。
十一、退費方式:
(一)參與者退出活動
1.學科檢定前15天,退還100%學費。
2.學科檢定前10~14天,退還75%學費。
3.學科檢定前7~9天,退還50%學費。
4.學科檢定前4~6天,退還25%學費。
5.學科檢定前3天內,全額無法退費。
6.學科測驗之後,因故不克參加術科檢測者,恕不退還檢定費用。
(二)主辦單位將活動延期或取消:應另定活動日期或全額退費;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者,至多退還百分之九十。
前項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三目退出活動日期之計算,不包括活動開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