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行政院衛生福利部97年7月29日衛署醫字第0970214520號令發布「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二、衛生福利部108年07月23日衛部醫字第1081669252號函同意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
為辦理初級、中級、高級救護技術之訓練與繼續教育單位。
貳、目的:
八仙氣爆事件造成許多青年學子受傷,更突顯第一線到院前救護的重要性,第一線水域反應
人員具初級救護技術員人數逐漸增加,為推廣到院前之急救教育,擬藉由實務救護案例模擬
操演過程中,讓訓員體驗日常生活中各類突發狀況,掌握黃金救援時效,培養事故現場應變
處置決斷能力。期能建立第一線水域從業人員具有急救技能,除因應各項災變,挽救寶貴生
命外;並可提供各類大型活動及社會服務之急難救護需求 以達到此學習之最終目的。
參、實施方式: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
二、承辨單位: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到院前救護中心
三、協辦單位: 樹德科技大學休閒遊憩與運動管理系
肆、課程介紹:
一、訓練日期 :111年4月30(六)、5月1日(日)。
二、訓練時數:本課程1天8小時,可自行選擇上課日期。課程依照衛生署制訂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安排初級救護技術員繼續教育課程。
三、授課教師:
(一)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聘請實際從事緊急醫療救護工作三年以上之護理師、
高級、中級救護員擔任本訓練課程之授課教師。
(二)參照急救訓練課程規定,講師(含助教)與學員比例以1:15 為開課原則。
四、訓練地點:樹德科技大學行政大樓4F教室。
五、訓練人數:訓練人數上限30名。
六、參加資格:本會具有初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且於有限期限內為優先。
七、報名費用:本會會員1000元、非會員1200元。
八、報名方法:TEL:07–3652491、0930-305555;FAX:07-3652635;
E–Mail:ctuf999@gmail.com林榮男主任委員洽詢。
伍、其他事項:
(一) 有關本會蒐集之學員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訓練單位遵守個資法第20條之規定,在符合蒐集之特定目的下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未經參訓學員之允許,均不得私自複製、揭露、公開或散布。
(三)訓練期間主管機關或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得不定時派員督訓。
(四)學員應按時上課確實簽到、簽退(冒名頂替者,一經查獲逕予退訓論)。
(五)安排值日生分別負責茶水供應,課後教具整理、搬運,及維護教室清潔;遴選學員長、
副學員長各一位,負責上課秩序、督促值日生完成志願服務工作、學習態度管理及其他事項聯繫事宜。
(六)訓練期間,因術科訓練請著輕便服裝、長褲,女性學員請著高領衣服,以利術科操作訓練。
陸、本計劃呈主管機關核備,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