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推展先鋒舟運動項目、提昇專項技術,培訓基層先鋒舟裁判。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激流運動委員會
五、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對先鋒舟發展有興趣者。
(二)預計培訓人數裁判20人。
六、講習時間、地點:
1.學科時間:111年3月19、20日(學科)。
2.地點:梧棲游泳池(臺中市梧棲區中正路219號)。
3.術科實習:實習裁判必須參加111年9月3-4日111年全國激流運動先鋒舟錦標賽
(水里溪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前河道,住宿需自理)。
七、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3月12日止,逾期或額滿均不予受理。
八、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本會會員、在校師生、具先鋒舟指導員證或蹼泳裁判證者,優惠特價2000元(須出具證明影本)。
【報名費包含教材、講師費、午餐、保險、證照】。匯款資訊:梓官郵局(700),帳號:0101537-0323995,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九、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937620b0bd7b1aa8
十、洽詢電話:曾秘書:0975676583、07-6171126。
十一、附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10年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辦理教練、
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合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術科測驗或缺課者,不發給證書。
(四)持有本會核發之合格先鋒舟教練、裁判證者,始可註冊擔任各項先鋒舟比賽教練及裁判。
(五)裁判講習學員須參加111年9月3-4日全國激流運動先鋒舟錦標賽實習。
(六)講習期間供應午餐及礦泉水。
(七)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十二、缺課達4小時以上者,視同講習不合格,課表如附表一。
十三、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