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非亞奧運運動項目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響應政府制訂各式專項人員考照政策,藉由教練訓練課程,學習水域救援技巧及吸收新知技能,
培訓技術人員開放區域救援人才,順利取得攀樹教練證照。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溯溪攀岩委員會、森林人探索顧問有限公司
五、活動日期:110年11月14 日 、110年11月20 日- 21日
六、活動地點: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84550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七、參加資格:
(1)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或同等學歷,對攀樹有興趣民眾均可參加。
(2)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