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訓練目的:為培育優秀合格機動艇救難教練,以安全有效執行水域活動之支援戒護,
更得提升開放性水域救災技術,協助救災防溺之任務,特辦理本機動艇救難丙級教練訓練。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機動艇救難委員會
四、講習日期:110年8月16-18日 (星期一、二、三) 三天,共計24小時。
五、講習地點:高雄市左營海軍基地
六、參加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資格:
1.年滿18歲男女,高中職以上畢業,曾接受過水上救生訓練,並持有證明者 (救生員證)。
2.通過200公尺游泳入訓測驗者。
3.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
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3-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3-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訂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3.犯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罪。
3-4.犯殺人罪。
3-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七、招生人數:預計招收學員:30人。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