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響應國家政策,向海洋致敬,提升海洋環境維護、管理以及水上救生能力;
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駕馭安全常識以及水域救援技能,協助水域安全維護
並減少相關事故發生,邀請所有對水上摩托車駕駛以及救援,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及觀光
從業有關之業者,參與「水上摩托車駕駛與救難技術訓練」,藉由訓練達到救災
防溺及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講習目的:
(一)配合行政院海洋委員會「向海致敬」政策,推動水域運動發展,培養水域遊憩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推廣水上遊憩活動,提升國人水域活動參與度,藉由水上摩托車活動提升學員水域活動安全意識及緊急處理能力。
(三)引導國人親近水域資源,培育專業水域運動項目運動員,落實國民運動政策指標。
(四)建立專業教練應有的行為標準與道德規範。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花蓮縣水中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本會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推廣訓練委員會、花蓮縣消防局
六、講習日期:111年06月15日(週三)~111年06月16日(週四)教學考核2日111年 06月17日(週五)教學實習1日(共計3日,訓練時數合計24小時)。
七、講習地點:
(一)學科: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長老會玉山神學院
(花蓮縣壽豐鄉池南村池南路一段28號 TEL:03-8641251)
(二)術科:鯉魚潭、花蓮縣沿岸水域
(三)教學實習:由承辦單位於課程結束後指定實習單位及日期【8小時】。
八、講習內容:【如課程表】
九、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高級中學(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者,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及高血壓等疾病之國民。
(二)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良民證且無下列之罪章情事;具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招生人數:15人以上開訓,20人額滿。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以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為優先。
未能開訓,則全額退費,或保留下次開訓之優先資格。
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