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升澎湖地區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及一般大眾對於海洋環境維護及水上救難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
駕馭安全常識,減少海域相關事故發生,特邀水域救難團體、消防、海岸、海巡單位及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
有關之業者,舉辦「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訓練」,藉由本訓練達到救災、救難、防溺進而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本會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推廣委員會、澎湖縣水中運動協會
四、講習時間地點:
(一)講習日期:111年04月27日至29日(三、四、五)
(二)學科地點: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第一會議室。
(三)術科地點:隘門沙灘海域。
五、訓練人數:30人,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繳交完整資料者為優先。
六、參訓資格:
(一)年齡需18歲以上,具高中以上(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者。(必要條件)
(二)具外國籍者,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無下列之罪章情事。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七、 訓練師資:由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救援訓練授課教練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