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響應國家政策,向海洋致敬,提升海洋環境維護、管理以及水上救生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
駕馭安全常識以及水域救援技能,協助水域安全維護並減少相關事故發生,邀請所有對水上摩托車駕駛
以及救援,或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及觀光從業有關之業者,參與「水上摩托車駕駛與救難技術訓練」,
藉由訓練達到救災防溺及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協辦單位:本會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委員會、大鵬灣戲湖咖啡
四、講習日期、地點:
1.時 間:111年4月29日~5月1日(星期五~星期日)
2.地 點: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潮口平台、青洲濱海遊憩區水域
五、參訓資格:
1.年滿 18 歲以上,高中(職)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身體健康、無心臟病及高血壓等疾病之國民。
2.具外國籍者,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無下列之罪章情事。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六、訓練人數:6人以上開訓,12人額滿。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以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為優先。
未能開訓,則全額退費,或保留下次開訓之優先資格。
七、訓練器材:
(1)水上摩托車三部。 (6)水上摩托車救援板1塊。
(2)魚雷浮標3支。 (7)攜帶式大型急救背包1個。
(3)無線電通訊器4組。 (8)拖曳浮胎1個。
(4)長背板1塊。 (9)水上鋼鐵人設備1組
(5)頭部固定器、頸圈各1組。
八、訓練服裝:
(1)共用裝備:救生衣10件、頭盔10頂各輪流使用。
(2)個人裝備:防寒衣、防滑鞋。
九、訓練師資:由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教練團授課。
十、訓練教材:課程如附件1,上課教材由教練團編輯交協會印製。
十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7日,額滿為止,報名表如附件2。
十二、訓練費用:
(1)每人新台幣6500元(含保險、便當、教材、證照費等)
(2)發證:全程參與無缺席、學術科測驗成績合格者由協會函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申請核發「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
未能完成課程或未能通過學術科測驗者,不發予證照。
十三、保 費:所有受訓人員,訓練期間一律投保300萬元意外險。
十四、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有效期限四年。
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