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為提升海洋環境維護及水上救難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安全常識,減少相關事故發生,特邀水域救難團體、消防及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有關之業者,舉辦「水上摩托車駕駛與救難技術訓練」,藉由訓練達到救災防溺及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台北市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安東集團
五、講習日期、地點:
(一)室內課程(學科):時間:109年9月04日(星期五) 地點:松江救生分隊駐地
(臺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39號,TEL:0927-202308)
(二)室外課程(術科):水車時間:109年9月05-06日08:00~17:00(星期六、日)
地點: 金山活動中心海水浴場
六、參訓資格: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認可單位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紅十字總會、水上救生協會、游泳救生協會、海軍爆破隊
退伍軍人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台灣慧行志工游泳救生協會)核發之救生員
證照之國民。
※若無上述資格者結訓後發給水上摩托車研習研習證明。
七、訓練器材:
1.水上摩托車三部。
2.魚雷浮標四支。
3.無線電通訊器四組。
4.長背板1塊。
5.頭部固定器、頸圈各1組。
6.水上摩托車救援滑橇1塊。
八、訓練服裝:
1.共用裝備:救生衣20件、頭盔20頂各輪流使用,。
2.個人裝備:防寒衣、防滑鞋。
九、訓練師資: 由本會水上摩托車教練及安東集團經理擔任。
十、訓練人數:40人額滿。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以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為優先。
十一、訓練教材:由教練團編輯交由本協會印製。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9月0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訓練費用:學員水車訓練每人繳交新台幣4500元(含保險、便當、教材、證照費)
中途退訓者,概不退費。郵寄掛號:填妥報名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同意簽名,
連同身份證及救生員證正反面影本、二吋照片2張、報名費於上課前寄至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五段1號』許麗純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十四、發證:全程參與無缺席、學術科測驗成績合格者,由協會函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
申請核發「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
十五、保費:所有受訓人員,訓練其間一律投保貳佰萬元意外險,由協會負責辦理。
十六、證照年限:修畢全部學程通過本會考核,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核製發丙級運動教練證,
有效期限四年。持照人應於有效期限參加專業進修並於效期屆滿3個月前申請換發新證;逾期未換者,證照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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