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
(一)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與救生員訓練機構約定事項規定,參訓者 願依教育部體
育署救生員訓練機構約定事項規定接受訓練,立有切結書,得參加本次救生員訓練。
(二) 結訓取得訓練證明,如欲報名救生員檢定須注意下列事項, 依據教育部體
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六條規定,應檢人 曾犯下列罪名之一且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不得參加教育部體 育署救生員之檢定:
1.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之罪。
2、犯刑法殺人罪章之罪。
3、犯刑法傷害罪章之罪。但不包括過失犯。
4、犯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之遺棄罪。
5、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6、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
7、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犯前項第六款以外各款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於申請救 生員資格檢定前十二年以內,未再受前項各款罪刑之宣告或 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1、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
2、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經執行完畢或赦免。
二、重要日期
報名 4/30(二)止 限額30名,逾期不予受理
入訓測驗 5/2(四) 18:00攜帶個人泳具購票進入潮州鎮立游泳池,另繳入訓測驗費300元方可參加檢測。
開訓日期 5/10(五) 訓練期間自行購票進入
結訓測驗 5/24 各單項、綜合測驗
合格證書發放 6/7以前 可自取或郵寄
三、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4月/30日,限額30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報名人數若不足25人,則取消本次訓練活動並全額退費(如跨行則扣除手續費或郵資)。
四、簡章公告
報名簡章以網路方式公告,網址如下: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http://www.cmas.tw
五、報名手續
(一)報名一律採通訊方式辦理,報名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郵件寄出三天後,可來電詢問是否完成報名及報名編號。
(二)請以正楷詳細填寫簡章所附報名表等資料(附表一),浮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以免遺失;共一式二張、身分證正面與反面影本各一份,貼妥於報名表。
(三)報名費:新台幣六千元整。可用臨櫃匯款、ATM轉帳方式,匯款帳號:臺灣土地銀行代號005枋寮分行126005013007-鍾永貴
(四)報名所需各項資料表依下列順序整理並固定後,平放裝入信封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925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新建路130號 鍾永貴收】,請將下列資料依順序裝袋,以迴紋針夾於左上方,順序如下:
1.報名表
2.訓練契約書
3.健康諮詢表
4.體檢表(醫療機構三個月內)
5.繳費證明(匯款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