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訂「全國各運動協會建立裁判分級制度實施準則」規定辦理。
二、目 的:為提昇我國立式划槳裁判的專業知能,培養國家級裁判人才,提高立式划槳競技水準。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協辦單位:本會立式划槳(SUP)委員會、本會團體會員(中區水中運動教練聯盟)
五、講習日期:111年8月22日~8月23日及9月3日(週六)裁判實習1日(共計3日,訓練時數合計24小時)。
六、講習地點:日月潭青年活動中心會議室
七、講習內容:如課程表,學術科不得少於24小時(不含座談及測驗)。
八、講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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